回答1.發生車禍要報警處理.不可自行駛離現場.若自行駛離現場.而且對方有受傷.已構成肇事逃逸罪.刑法185-4條.
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.致人死傷而逃逸者.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.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.
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.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.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.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.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.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.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.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.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.吊銷其駕駛執照.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.吊銷其駕駛執照.並不得再考領.
回答2.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.
回答3.車輛毀損依據肇責歸屬賠償.
2014-04-03 09:51:25 補充:
1.針對第一點:有機會爭取緩刑嗎? 如緩刑,我還會被罰款嗎?
回答.你只要跟對方和解較能爭取檢察官.法官適當的處分.檢察官有四種處理方式.1.職權不起訴處分2.緩起訴3.聲請簡易判決4.提起公訴.
有3種情況有機會可以不用做牢.1.檢察官緩起訴處分.法院宣告緩刑.法院判決6個月以下.得易科罰金.
2.針對第二點:他自己造成錯誤,然後衝撞我而摔車受傷.. 這樣我也算是造成他的傷害嗎? (很不合理耶!)
回答.對方是肇事主因.你可能是次因.只要你有肇責.對方就可提告.
2014-04-03 09:52:05 補充:
3.那如果是這樣,我也要去醫院驗傷.. 說我手因為衝撞而扭到,工作打字有問題,這樣可以嗎?(如他不提告,我也不會進一步動作!)
回答.受傷若是該次車禍造成的而有相當因果關係才可以.
4.針對第三點:車輛毀損算是肇責歸屬,那如前述我所述的,我是佔優勢的。 那我可以向他提出怎樣的賠償?
回答.依據肇責歸屬向對方申請第3人責任險理賠.
2014-04-03 09:58:20 補充:
3.那如果是這樣,我也要去醫院驗傷.. 說我手因為衝撞而扭到,工作打字有問題,這樣可以嗎?(如他不提告,我也不會進一步動作!)
回答.若沒有受傷.不可以隨便說有受傷.會有刑責的.
2014-04-03 10:01:19 補充:
1.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.
2014-04-03 11:38:19 補充:
1.是否可以請教你無肇事因素跟肇事次因基本上是如何判定的?
回答.無肇事因素就是尚未發現肇責.肇事次因就是有肇責.但不是肇事主因.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.現場圖.跡証.動向.通向.標誌.標線.號誌…等等為依據.
(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)
1.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.通向.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.
2.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.
3.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.車損傷之痕跡.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.
4.事故當事人.車輛位置及形態.
5.事故過程中之人.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.
2014-04-03 23:17:35 補充:
1.【您對他只有民事問題,但他對你有刑事+民事的問題】
回答.就是說你可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而已.但對方可提告你過失傷害罪及請求民事賠償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