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:
傷害罪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嗎
強制杵糞
2006-06-15 00:29:57 UTC
假設甲被乙打傷(臉頰稍微紅腫而已),打完後乙立刻逃逸。後來甲去驗傷,向法院提出傷害告訴。開庭時乙卻辯稱他並沒有毆打甲,且乙當時並不在場,是甲想誣陷他。請問這種官司甲會勝訴嗎(甲有驗傷單)?
若甲要向乙提出民事賠償,法院只判賠醫藥費嗎(醫院健保掛號費100塊而已)?這樣法院只判賠100塊而已嗎?
三 答案:
ele
2006-06-18 14:48:12 UTC
1.被害人甲被打傷,於開立驗傷單後,可據以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告訴,警察或檢察官受理後,會開始偵查,除驗傷單外,須再調查其他事實證據.因為驗傷單只能證明甲當時傷害之事實,而無法證明傷害原因.

2.若調查到明確事證(如事發當時監視畫面或有目擊證人證言),檢察官會依法提起公訴.如無明確事證,可能會作不起訴處分.



2006-06-18 14:56:25 補充:

3.提起公訴後,甲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,除醫藥費外,甲因傷害而產生之財物損失,工作損失,增加生活上支出及精神慰撫金等,均可求償.4.若法院判決被告乙刑事有罪,認定乙確有傷害甲之事實,民事庭通常會判決乙須對甲負損害賠償責任,求償項目均會核實判賠.



2006-06-18 15:00:48 補充:

5.若乙拒絕依法院判決賠償甲損失,甲可以判決書為執行名義,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乙財產(薪資,存款,動產,不動產).
※慧慧※
2006-06-15 01:34:13 UTC
如果是還沒開庭的話,你帶著你的驗傷單(證明)請他要如何解決這件事情,並讓他父母知道他兒子有傷害你....看他父母要如何處理?如果他們處理的方式你沒辦法接受,你可以跟他們說我會帶著驗傷單去警局報案(相信天下父母心,沒有一個父母願意讓自己或自己的兒女去走法院的)

如果是已經開庭了,請你把時間.地點.事情經過完整的提出來給法官,(人只要有做過的事都騙不了自己的良心),你把事情完完整整的陳述出來我相信他要說他沒有打你真的很難!!



PS事出必有因啦.你為什麼指控他一定有原因嘛!!如果你真的沒辦法嚥下這口氣的話可以請律師,律師會幫你處理好的

最重要的事是,如果他有誠心拿出解決的話還是原諒他(不一定要他賠錢)如果他還是死鴨子嘴硬我支持你告他吧!!

個人明言:人總是要給人台階下,這樣也算是績功德!!加油..........
Chris
2006-06-15 00:40:01 UTC
當然可以阿....

而且 提出賠償可以由甲提出 傷害罪阿 不只醫藥費

妳列的出來都可以

然後看乙願不願意 不願意 就訴諸法律

看法律覺得怎樣的賠償最公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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