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與道德
題:
鐵捲門是否屬於不動產
巨蟹寶寶雜貨店
2015-06-01 12:14:18 UTC
租屋處的鐵捲門因年久失修.整個砸落.還好沒傷到人.我通知屋主維修.隔一個月其來電說他問過了使用者付費.還說鐵捲門不屬於不動產.要我把維修費匯給她.不然就扣壓金
請問各位大大我該如何是好.據我所知鐵捲門屬於不動產的附屬品.屋主有善盡為護之責.我付租金承租其所有權笵圍內的一切及為使用者付費.我是否可告其恐嚇取財及惟約
二 答案:
芝柏錶
2015-06-03 19:37:24 UTC
依民法第68條規定,非主物之成分,常助主物之效用,而同屬於一人者,為從物。主物之處分,及於從物。鐵捲門雖可與建物單獨分離,但無法單獨使用,必須附著於建物上,才有效用,因此鐵捲門應視為不動產之一部分。房東說:鐵捲門不屬於不動產,說法過於牽強。就算鐵捲門不屬於不動產,但依民法第68條第2項之規定,主物之處分,及於從物。因此鐵捲門當屬於承租物之一部分。房東不可任意解讀,推卸責任。
鐵捲門損壞應由房東或房客負責修復?
依民法第429條(出租人之修繕義務)規定,租賃物之修繕,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,由出租人負擔。
依民法第432條(承租人之保管義務)規定,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保管租賃物。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,致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依上述民法之規定,如果鐵捲門是因房客使用不當造成損害,當由房客負責修繕。如果房客並無不當使用,鐵捲門是因使用久遠自然毀壞的話,則應由房東負責修繕。依版大所述之情形來看,鐵捲門是因年久失修.整個砸落.那依規定房東應負修繕之責任。房東要你負責,是依法無據的,你是可以拒絕的。
依民法第430條規定,租賃關係存續中,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,應由出租人負擔者,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,催告出租人修繕。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,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,或於租金中扣除之。
妳可以依上述民法之規定,通知房東請他修復鐵捲門,如果房東不修繕的話,你可以依法終止租賃契約,不租走人。或者是自己請人將鐵捲門修好,並請房東給付修繕費用,如果房東不給付修繕費用的話,你可以從房租中扣抵之。
房東要你把維修費匯給她,不然就扣壓金。你可以依上述之說明與民法之規定,去跟房東說明爭取。請房東依法辦理,不要任意侵害你的權益。如果房東蠻橫無理,不講到理的話,你可以向地方調解委員會,提出調解之申請。如果經調解仍無法解決問題,房東一樣要扣你押金的話,那你就於租約期限最後兩個月房租不要給房東,用來抵償房東所扣之押金就好了。房東若有意見,可請他上法院提告,讓法官來主持公道,此事鬧上法院,依法房東是討不了便宜的。
以上提供你參考
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,一切順心如意
LOVE
2015-06-01 16:38:21 UTC
民法第 423 條
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,交付承租人,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,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、收益之狀態。
鐵捲門當然屬於租屋的一部份,屋主有責任維修。
ⓘ
此內容最初發佈在 Y! Answers 上,這是一個於 2021 年關閉的問答網站
Loading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