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:
緩刑可以出國玩嗎
anonymous
2005-07-01 20:01:49 UTC
被判緩刑ㄉ人可以出國工作或旅遊嗎因為我不知道啥咪是緩刑
五 答案:
squid
2005-07-01 20:06:07 UTC
  一個人犯了罪被法院判處罪刑確定,不問應執行的刑度是長是短,一律都送到監獄裡去執行,在貫徹有罪必罰的理念下,這樣做法固然是沒有錯。我們知道監獄雖然是一個教育受刑人改悔向善的地方,不過對於一個犯了過錯的人,使他能夠變化氣質,重作新人,必須要經歷一段長時間的教育,才會收到潛移默化的功效。對於一些並無前科,本性善良的人,只是偶然失慮,受到短期自由刑的宣告,如果不問青紅皂白也都送到監獄去執行,由於刑期不長,不但起不了教育刑的作用,反而因為監獄龍蛇雜處,容易感染到犯罪的惡習,使初犯的人成為監獄的常客,都是社會大眾所不願見到的事情。因此,世界各先進國家在刑事政策上,都力求避免把受到短期自由刑的宣告者送到監獄中去執行,其中緩刑就是替代短期自由刑執行的最好方法。所以我國刑法順應世界潮流,也有緩刑制度的建立。

  在緩刑期間以內,有那些情形會導致緩刑被撤銷?可分為應撤銷和得撤銷兩種:應撤銷緩刑依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有兩種情形,第一、緩刑期內更犯罪,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第二、緩刑前犯他罪,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有這二種情形之一者,緩刑的宣告必須撤銷,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。第二、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,違反保護管束規則情節重大,依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三項規定,法院視情節得撤銷緩刑。撤銷與否法院有審酌的權限。
Morgan
2005-07-02 15:11:31 UTC
緩刑的定義,樓上的專家已經回答了,我不再多加敘述,



但被判緩刑的人可以出國工作或旅遊嗎?



1.如果你沒有因案管制,當然可以直接出國,你可以找你的承辦書記官或檢察官詢問;沒有的話,當然出國順利囉~



2.如果詢問你的承辦書記官或檢察官之後,有因案管制,你還是可以試著要求承辦書記官或檢察官,你想準備出國,但這是有期限的,回國後你要報到的.



如果承辦書記官或檢察官,答應可以出國,以下程序非常重要...



請承辦書記官或檢察官發文到境管局撤銷你的案件,否則你會白跑一趟機場的,你出國前一定要再跟承辦書記官或檢察官確認是否有撤銷.



祝你順利出國~
小緯
2005-07-01 21:48:22 UTC
緩刑理由及已如樓上大大所言 不再說述

緩刑要件

依刑法第74條規定 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,而有下列情刑

之一者,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,得宣告2年以上5年

以下之緩刑

1 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

2 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,執行完畢或赦免後,5

年以內未曾受有期徒行以上刑之宣告



緩刑之效力

刑法第76條 緩刑期滿,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,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



所以緩刑白話來說 就是你犯罪但也被判了刑 〈相信你判決主文應該是XXX犯XXX罪,處有期徒刑X年,緩刑X年〉 本來是要被抓去關的 但法官認為你符合某些條件 願意給你機會 就判你緩刑 暫時先不用被抓去關 如果你在緩刑期間內 沒有再犯罪表現良好 你就不用再擔心再被抓去關了 有點像留校察看的意思 因此緩刑並不代表沒事 只是暫時先不被抓去關 但你的被判的刑還是存在喔 !!

如果你在緩刑期間內犯了某罪被判刑〈比如A罪〉 那就會撤銷你之前的緩刑並且把你前次被判的刑期跟A罪被判的刑期加在一起執刑 代價可是很慘重~~~



另外 一般說來在緩刑期間內大都會施以保護管束 意思就是要你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以瞭解你表現是否良好..

所以 被判緩刑一樣可以出國工作或旅遊 但是如果你有被施以保護管束的話

建議你還是先向你觀護人報備請求 以免到時你都沒去報到 到時觀護人會認為你表現不好就有可能會被撤銷緩刑
anonymous
2005-07-01 21:32:03 UTC
可以啦.為什麼不可以.又沒被限制出境.緩刑期間別犯有期徒刊等宣告.人總有小錯.法院給於免於進入監獄機會.簡單來說就是不用進去被關.仍可享受在外自由活動的生活.
?
2005-07-01 20:54:12 UTC
又不是問得不得撤銷~.~

根本沒回答到問題嘛﹌.﹌

這問題我也好好奇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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