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可能的法律條文
小狗在法律上是你個人所有的動產,
被他人占有下的小狗攻擊導致的傷害,
在民法上是對你的所有權的侵權行為,
可依民法第190條動物占有人之侵權行為的規定,
向對方請求賠償因小狗之受傷、關於回復原狀即醫療費用之損失。
另外、因為刑法第354條一般毀損罪之規定只處罰故意的毀損行為,
如果對方是「故意」讓它的黃金獵犬攻擊你家的小狗,
(因為他的黃金獵犬依照過去的經驗、是很容易攻擊別人,
所以他對於攻擊事件的發生可能有未必故意)
可以對他為被告提出刑事的毀損罪告訴,
並且於檢察官起訴之後,
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之規定,
附帶為前述民事上的賠償請求,
因為另行為民事訴訟則必須繳納裁判費用。
二、關於證據方面:
你可以請獸醫院幫你開一張小狗的診斷證明或是驗傷單之類的文件,
證明小狗是被其他犬隻攻擊,
這樣你在請求民事賠償或是提出刑事告訴時,
才不會被認為是「空口說白話」,
當然、如果你有立即拍照存證的話是最好的。
三、
在要提出刑事告訴或是民事求償訴訟前,
先向對方發存證信函,
要求對方就這件事情負賠償責任,
讓對方知道你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嚴肅而認真的。
不過、你知道對方的名字、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或居所地嗎?
因為無論是要記存證信函或要進行訴訟的話,
沒有對方的個人資料對於訴訟的進行是會構成一定程度的障礙。。
如果沒有的話,
下次在發生同樣的不幸事件,
記得先把對方以毀損罪的現行犯、揪進警察局,
對警方說你要對他提出毀損罪的告訴,
這個時候你就可以知道他的個人資料,
說不定警方還會幫你們ㄑㄧㄠˊ一下
事情就ok了。
個人是建議、如果可以用ㄑㄧㄠˊ的、讓對方得到一個警惕也就夠了,
不然真的進行訴訟,
光是應付那些程序就會煩死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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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條文:
民法第 190 條 (動物占有人之責任)
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,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,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,不在此限。
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,致加損害於他人者,其占有人對於該第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,有求償權。
刑法第 354 條 (普通毀損罪)
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 (現行犯與準現行犯)
現行犯,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。
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,為現行犯。
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以現行犯論:
一、被追呼為犯罪人者。
二、因持有兇器、贓物或其他物件、或於身體、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,顯可疑為犯罪人者。
刑事訴訟法第 487 條 (附帶民事訴訟之當事人及請求範圍)
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,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,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,請求回復其損害。
前項請求之範圍,依民法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