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姐
2013-09-23 19:10:06 UTC
我八月團購東西 八月底到貨 用貨到付款的方式 下午發現東西根本就壞了
9/1號馬上連絡賣家 賣家也承諾會退款
根本無消無息 在中間日期不管如何聯繫都找不到人
直接9/20用另一個朋友的手機才聯繫到 賣家也承諾會退款
9/23也再次承諾下午五點前會處理 依然沒有退款
另外 我們聯繫一直都是用Line 貨品也是貨到付款 今天發現該賣家一直被停權
所以懷疑該賣家根本就是常用這樣手段
9/23下午六點 該賣家居然直接回覆說 大家法院見@@
請問 這樣的狀況可以去警局報案詐欺嗎??
需要什麼資料呢??
麻煩大家了!!